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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6 17:05:38  关注度:5
《招标公告》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2019-04-26
信息类别:咨询服务
一、项目概况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临沧市消防支队委托,对招标编号为YNZC-2019-04-07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YNZC-2019-04-07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配送食材种类:鱼类、冻品、鲜肉、家禽、蔬菜及豆制品、水果、调料、早餐面点、食用油、牛奶及奶制品、清真食材及食品、饮料共十二类
配送时间及配送总金额:配送时间为一年,各类食材配送总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交货地点:临沧市消防支队食堂
(四)配送食材种类说明
配送食材包括鱼类、冻品、鲜肉、家禽、蔬菜及豆制品、水果、调料、早餐面点、牛奶及奶制品、清真食材及食品、饮料共十二类,每日配送食材的具体内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如下:
1.鱼类:罗非鱼、鲤鱼、草鱼、鲢鳙、鲫鱼、鳊鱼、虾等若干个品种;
2.冻品:猪心、猪肚、鸡翅、鸡腿、鸡翅尖、鸡脚、牛肚、牛百叶、带鱼、鲳鱼、小黄鱼、鸭、鸡、火腿等若干个品种;
3.鲜肉:猪肉、牛肉、羊肉、粉肠、生肠、小排、大排、大骨、肉片、肉丝、猪血、肉酱等若干个品种;
4.家禽:鸡、鸭、鹅、鸽等若干个品种;
5.蔬菜及豆制品:土豆、青菜、白菜、白萝卜、红萝卜、玉米、冬瓜、南瓜、茄子、红薯、黄瓜、丝瓜、西葫芦、蒜苔、包菜、生菜、长豇豆、青椒、西红柿、莲藕、西芹、韭菜、豆芽、金针菇、莴笋、香菇、海带、花菜、咸菜、菠菜、洋葱、豆腐、香干、粉皮、水面筋等若干个品种;
6.水果:苹果、梨、橙子、桃子、葡萄、西瓜、香蕉等季节性水果;
7.调料:食盐、白糖、***粉、辣椒面、干辣椒、黄酒、陈醋、生粉、面粉、八角、桂皮、香叶、番茄酱、十三香、鸡蛋、花生油、芝麻油、酱油、蒸肉粉、豆瓣酱、孜然粉、冰糖等若干个品种;
8.食用油:纯菜籽油;
9.早餐面点:米线、面条、米干、饵丝、稀饭、包子、油条、馒头、花卷、豆浆、煮鸡蛋(卤鸡蛋)、咸菜等若干个品种;
10.牛奶及奶制品:纯牛奶、其他调味乳;
11.清真食材及食品;
12.饮料。
(五)配送食材质量要求
1.鱼类、冻品、鲜肉、家禽食材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鱼类、鲜肉、家禽应提供当日新鲜商品;冻品供货时应在保质期内,保提供良好的包装和外观,确保品质安全;
2.蔬菜及水果必须有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保提供较好的色泽及新鲜度,蔬菜无黄叶、无泥沙,无腐烂变质现象,总体利用率在95%以上;
3.牛奶及奶制品、豆制品、调料、饮料生产企业必须具备SC认证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供货时应在保质期内;
4.早餐面点供货时应保证安全卫生、面点新鲜、外观好、口感佳;
5.清真食材及食品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与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一致。
(六)供货价格:所有食材供货价格不得超过当地市场价格。食材供货价格须包括原料费、生产加工费、采购费、产品包装费、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搬运费、配送费、损耗、装卸费、保险费、抽检留样和***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费等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费用,食材供货价格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价格风险、合同风险、政策风险、汇率风险等所有因素。中标人的报酬包含在食材供货价格之中,不另行计取和支付。除按供应价格结算食材费外,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七)交货时间:供货时间为一年,自2019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早餐面点每天7时00分前送至食堂(节假日正常供应);其他食材每天9时00分前按采购人通知内容一次性送至食堂(节假日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增加(或调整)食材时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通知内容保质保量按时送至食堂。
(八)配送方式:根据双方合同规定要求,由中标人指派专人、专车准时配送到单位食堂,采购人每日组织专人进行验收。
(九)配送数量以每日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错送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食材,采购人有权无条件退回并由中标人及时补换。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提供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关于扶提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在价格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服务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二)云南省临沧市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四位一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省、本地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需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供货的业务;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管理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5年至2018年任意连续两年度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
(四)投标人具有2018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投标人近3年内未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六)投标人未被县级以上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或严重***企业名单;
(七)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资金、运输设施状况、配送能力、管理能力、经验、相应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要求;
(八)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记录(重大***记录是指投标人因***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提供完整网页截图);
(九)投标人应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一)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2015年至2018年任意连续两年度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法定代表人***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原件)。
(二)以上***须齐全、有效,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否则恕不接受报名。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00元,***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15时00分;
提示: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
联系人:赵工

机:1 3 4 3 9 9 1 6 9 3 9
E_mail:ztgx2008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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